一、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高淳縣淳西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訴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二審民事裁定書。本案按上訴人高淳縣淳西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傅荷珍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上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733元,減半收取人民幣1,366.50元,由上訴人高淳縣淳西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傅荷珍負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2016年9月20日,上訴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與上訴人上海港拓工貿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二審判決書。維持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并民初字第453號民事判決第三項,即駁回太重工公司其它訴訟請求。
2016年9月21日,王祥明訴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二審民事裁定書。本案按上訴人王祥名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二、廣東華潤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廣東華潤涂料有限公司與徐文強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元,由上訴人廣東華潤涂料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濰坊諾泰機械有限公司與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準許原告濰坊諾泰機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1678元,減半收取839元,財產保全費1320元,共計2159元,由原告濰坊諾泰機械有限公司負擔。
四、江蘇冠軍涂料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湖北柳樹溝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冠軍涂料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本案按撤訴處理。原告湖北柳樹溝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朝文,該公司董事長。被告江蘇冠軍涂料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海,該公司經理。
五、武漢雙虎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原告汪忠勝與被告武漢恒空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被告武漢雙虎涂料有限公司、被告武漢雙虎汽車涂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駁回原告汪忠勝全部訴訟請求。
2016年12月6日,河南恒遠恒山工業(yè)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與武漢雙虎涂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原告:河南恒遠恒山工業(yè)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呂恩博,該公司總經理。被告:武漢雙虎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興仁。
六、阿克蘇諾貝爾防護涂料(蘇州)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陳娟與阿克蘇諾貝爾防護涂料(蘇州)有限公司經濟補償金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陳娟。被告阿克蘇諾貝爾防護涂料(蘇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甑杰夫,總經理。判決如下:被告阿克蘇諾貝爾防護涂料(蘇州)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陳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余款272919.2元。
七、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尹增智上訴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上訴人(原審原告):尹增智,男,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鐘中林,董事長。上訴人尹增智因與被上訴人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邦涂料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2015)豐民初字第2026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隊本案進行了審理。準許上訴人尹增智撤回上訴。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5元,由上訴人尹增智負擔(已交納)。
八、福建豪迪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4日,國網福建龍巖市新羅區(qū)供電有限公司與福建豪迪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電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被告福建豪迪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國網福建龍巖市新羅區(qū)供電有限公司電費79069.48元,違約金744元,并支付以79069.48元為本金,自2016年3月28日起至履行完畢之日止按月利率2%計算的違約金。
九、上海正歐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浙江省東陽市塑料有限公司與上海正歐涂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浙江省東陽市塑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德興,董事長兼總經理。被告:上海正歐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宗正新,董事長。原告浙江省東陽市塑料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正歐涂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于2016年6月23日向本院提起訴訟。
十、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5月11日,北京濤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陳德軍與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責任公司、孟麗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北京濤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玉林,該公司總經理。原告陳德軍,被告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陳軍,該公司經理。被告孟麗芳。駁回二原告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7730元,由二原告負擔。
十一、江蘇海晟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鎮(zhèn)江金星豪普鈦業(yè)有限公司與江蘇海晟涂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原告:鎮(zhèn)江金星豪普鈦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麗,該公司總經理。被告:江蘇海晟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廷生。準許原告鎮(zhèn)江金星豪普鈦業(yè)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318元,減半收取計159元,由原告鎮(zhèn)江金星豪普鈦業(yè)有限公司負擔。
十二、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邢學榮與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審民事裁定書。原告邢學榮。被告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培明,董事長。本院在審理原告邢學榮與被告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201年-10月11日,魏連憲與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駁回原告魏連憲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元,由原告承擔。
2016年1月29日,邢學榮與天津燈塔涂料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準許邢學榮撤訴。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邢學榮負擔。
十三、浙江南方涂料工業(yè)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原告董世平與被告浙江南方涂料工業(yè)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被告浙江南方涂料工業(yè)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支付原告董世平2015年11月、12月工資26000元、2015年汽車補貼18000元,合計44000元;駁回原告董世平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6年10月18日,連云港華明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浙江南方涂料工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準予原告連云港華明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2445元,減半收取1223元,由原告連云港華明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十四、恒昌涂料(惠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佛山市合世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與恒昌涂料(惠陽)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被告恒昌涂料(惠陽)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佛山市合世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退還保證金79206.50元及利息(利息以79206.50元為基數,被告恒昌涂料(惠陽)有限公司應向原告佛山市合世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5000元。
十五、浙江嘉寶莉涂料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臺州市順鼎制罐有限公司與浙江嘉寶莉涂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準許原告臺州市順鼎制罐有限公司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3484元,減半收取1742元,由原告臺州市順鼎制罐有限公司負擔。
在以上的這些官司中,不乏有眾多大企業(yè),為何大企業(yè)在國內頻頻成為被告。 就因為國內對契約的尊重和保護力度不夠,缺乏完善的違約制約機制。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商人都是追求收益的。當違約的收益遠大于守約的利益,或者說違約的收益遠大于違約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時,違約會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是犧牲的是企業(yè)未來的品牌形象以及市場地位。如果不講誠信,就像南京“冠生園”的“陳餡事件”那樣,一個百年企業(yè)因為企業(yè)信譽最終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