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涂料采購網】2015 年 7 月 13 日,安徽神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蕪湖神劍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線搬遷的議案》。
為能夠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公司董事會決定對蕪湖神劍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昌公司”)現有新戊二醇項目生產線及其輔助設施進行搬遷,具體情況如下:
一、全資子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蕪湖神劍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2000 萬元
3、注冊地址:繁昌經濟開發(fā)區(qū)
4、法定代表人:劉志堅
5、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經營范圍:聚酯樹脂用原材料生產與銷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品)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進出口業(yè)務(國家限定企業(yè)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7、股東情況:安徽神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8、財務數據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裕昌公司資產總額 9,859.78 萬元,負債總額8,400.89 萬元,凈資產 1,458.89 萬元,資產負債率 85.20%。2014 年實現營業(yè)收入 8,996.87 萬元,凈利潤-327.79 萬元。
二、生產線搬遷的背景
裕昌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收到安徽省繁昌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關于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暫停新戊二醇生產并進行全面技術改造的函”。 2015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發(fā)布了《公司關于子公司新戊二醇項目停產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5-055)。
停產期間,裕昌公司組織了生產技術人員、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安裝單位參與的溝通協調會,進行了反復論證,大家一致認為:受原有工藝路線設計及車間空間限制,在現有生產線基礎上再進行相關改造難度太大,同時公司所處的綜合型園區(qū)也不適合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
鑒于以上情況,為了裕昌公司能夠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經慎重考慮,公司董事會決定對裕昌公司現有新戊二醇項目生產線及其輔助設施進行搬遷。
三、搬遷的具體事項
為切實做好裕昌公司生產線搬遷工作,裕昌公司成立搬遷項目辦,負責具體搬遷工作。
1、搬遷地點及時間
經公司多方考察比較,擬搬遷到安徽省精細化工產業(yè)有機合成基地(馬鞍山市和縣精細化工園區(qū))。搬遷計劃自 2015 年 7 月份開始,在裕昌公司進行生產線拆卸同時,盡快完成土地征用、地質勘測、規(guī)劃設計及土建施工,力爭最短時間內完成裕昌公司生產線設備的完整搬遷、修繕、安裝、調試、試生產、驗收和交接工作。
2、搬遷費用及人員安排
裕昌公司搬遷過程中將產生相應搬遷費用(含拆卸、運輸、原安裝費用、存留資產的改造等),約 550 萬元左右,具體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裕昌公司現有全部在冊員工,在充分征求員工意見后,一部分充實到公司聚酯生產基地,另一部分留下完成生產線搬遷工作。
3、其他安排
本次生產線搬遷以外的資產,公司正積極尋求合適項目,爭取盡快實現正常經營,實現效益。
四、搬遷對公司的影響
為保證裕昌公司生產經營的連續(xù)性,公司將加快裕昌公司的生產線搬遷工作,有效降低本次搬遷對公司生產經營帶來的不利影響。本次搬遷事項對公司2015 年度經營業(yè)績有一定影響,公司董事會將密切關注搬遷工作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裕昌公司生產線搬遷工作持續(xù)性披露義務。
五、本次搬遷存在的風險
1、人員流失風險
本次生產線搬遷同時存在因工作環(huán)境、薪酬、地域及未來發(fā)展等因素產生的裕昌公司員工流失的風險。
2、用地風險
搬遷項目土地尚未履行招拍掛程序,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權證,理論上存在用地風險。公司已與馬鞍山和縣精細化工園區(qū)管委會簽署協議,對方承諾將協助辦理該項目擬用土地的權屬證書,公司亦將積極爭取盡早取得項目土地使用權。
3、審批風險
由于項目實施地點和投資主體發(fā)生變更,公司尚需根據相關法規(guī)要求履行項目建設、環(huán)保等方面的審批或備案手續(xù),公司將積極爭取盡早完成與該項目相關的審批或備案手續(xù)。
4、其他
本次搬遷尚存在其他相關未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