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導致?lián)P瑞新材前次IPO被否的很多問題目前仍然存在,比如大客戶集中、關聯(lián)交易等。
前次IPO被否證監(jiān)會曾提5大類26項問題
資料顯示,揚瑞新材主要從事功能性涂料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其中食品飲料金屬包裝涂料為公司現(xiàn)階段主要的產品領域,最終應用于包括紅牛、養(yǎng)元、娃哈哈、加多寶、王老吉、雪花啤酒、百事可樂等知名飲料、啤酒、食品品牌的金屬包裝。
招股書顯示,2018-2021年上半年(報告期),揚瑞新材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2.77億元、3.11億元、3.55億元和2.14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6733.95萬元、6562.6萬元、8288.46萬元和3546.94萬元。
可以看到,揚瑞新材2019年的歸母凈利潤同比略有下降。對此,揚瑞新材解釋稱,主要是受到前次申報IPO時已支付的中介費用347.17萬元一次性費用化的影響,凈利潤小幅下降。
早在2017年12月,揚瑞新材便首次向證監(jiān)會遞交了IPO申請,擬沖刺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前次IPO,揚瑞新材出手闊綽,請來中金公司保薦,花去347.17萬元的大額中介費。但在2019年7月,揚瑞新材的創(chuàng)業(yè)板IPO首發(fā)被否,未能如愿。
當時,證監(jiān)會向揚瑞新材提出了5大類共計26項問題,涉及大客戶集中、實控人的訴訟、競業(yè)禁止、關聯(lián)交易、利益輸送、毛利率下降等方面。其中,圍繞揚瑞新材大客戶奧瑞金與公司的關系,以及奧瑞金被卷入“紅牛商標案”可能帶來的影響等,證監(jiān)會一口氣就提出了10個問題。
而首次IPO被否后,不甘心的揚瑞新材在2020年7月再次向創(chuàng)業(yè)板提交了申請,目前已經完成了第二輪問詢回復。
記者注意到,揚瑞新材再闖關,保薦機構從中金公司換成了東興證券,擬募資金額也從5億元降至3.5億元。
部分被否問題仍存大客戶陷訴訟案或殃及池魚
從最新招股書來看,導致?lián)P瑞新材前次IPO被否的很多問題目前仍然存在,比如客戶集中度仍然較高、與大客戶深度捆綁等。
首先,關于大客戶集中的問題,最新招股書顯示,2018-2021年上半年,揚瑞新材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為2.2億元、2.34億元、2.43億元和1.52億元,占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9.64%、75.35%、68.68%和71.35%。
而從2014年至2021年上半年,奧瑞金均為揚瑞新材第一大客戶,其依賴程度還在不斷加深。報告期內,揚瑞新材向奧瑞金銷售的產品主要用于紅牛飲料罐,收入占比分別為46.50%、39.21%、35.73%和32.34%。
揚瑞新材與奧瑞金的曖昧關系還不止于此。招股書顯示,2016年8月23日,揚瑞新材實控人陳勇受讓給奧瑞金的全資孫公司鴻暉新材4.9%的股份,奧瑞金也就間接成為了揚瑞新材的股東。
4.9%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數(shù)字,使得鴻暉新材恰好卡在持股5%之下,沒有成為揚瑞新材的關聯(lián)方。對此,證監(jiān)會也曾質疑“是否存在故意規(guī)避關聯(lián)方認定的情形”。
在最新招股書中,揚瑞新材的解釋是,4.9%股權數(shù)額確定的背景系奧瑞金基于自身發(fā)展戰(zhàn)略考慮和投資意愿,不希望對其戰(zhàn)略投資持股比例過低;而揚瑞新材及陳勇從公司的獨立性和公司治理的角度,不希望奧瑞金成為公司重要股東,對公司的經營和治理施加影響。
而與奧瑞金的深度捆綁,還讓揚瑞新材被“紅牛商標案”波及到。
公開資料顯示,奧瑞金是一家主要生產金屬制罐、易拉蓋的金屬包裝企業(yè),自1997年成立即開始就為紅牛生產空罐,與華彬集團旗下的中國紅牛合作長達20多年。根據此前的年報,2013年時,紅牛為奧瑞金第一大客戶,對其銷售收入在總營收中占比72.19%,此后年報中雖然第一大客戶以“客戶一”替代,但市場默認該第一大客戶仍為紅牛。截至2020年,中國紅牛依然為奧瑞金貢獻了45.97%的營收。
2015年年末,紅牛商標擁有者泰國天絲和該產品在華經營者華彬集團的矛盾開始爆發(fā)。至2017年,雙方矛盾徹底公開化,泰國天絲就商標侵權將紅牛在華最大包裝廠奧瑞金同步告上法庭。招股書顯示,目前該案件處于審理過程中,其裁定需以天絲醫(yī)藥與中國紅牛的合作糾紛解決結果為前提。
如果奧瑞金受到“紅牛商標案”的影響,想必也會給揚瑞新材的經營帶來風險。
關聯(lián)交易錯綜復雜實控人創(chuàng)業(yè)史不“光彩”
招股書顯示,揚瑞新材的實控人陳勇同時控制著博瑞特集團,而博瑞特集團從事與揚瑞新材相似的業(yè)務,并與揚瑞新材存在關聯(lián)交易,兩者還存在客戶重疊的情形。2020年,揚瑞新材向珠海博瑞特銷售涂料433.65萬元,營收占比為1.22%,且預計上述關聯(lián)交易仍將持續(xù)發(fā)生。
對于同業(yè)競爭的問題,招股書中解釋稱,博瑞特集團的主要產品為金屬易拉蓋,與揚瑞新材的功能性涂料業(yè)務存在顯著差異;對客戶重疊的情形,則是由于揚瑞新材的食品飲料金屬包裝涂料業(yè)務和博瑞特集團的金屬易拉蓋業(yè)務下游客戶同為二片罐、三片罐罐廠。
而針對關聯(lián)交易的影響,揚瑞新材表示,向博瑞特集團銷售的產品收入占比較小,對公司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
此外,報告期內,揚瑞新材前五大客戶中包含昇興集團,而昇興集團子公司昇興昆明、昇興北京、昇興山東、昇興安徽均被認定為揚瑞新材關聯(lián)方,但昇興集團卻并沒有被認定為揚瑞新材關聯(lián)方。
揚瑞新材解釋稱,這是因為上述昇興集團子公司的高管,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的親屬擔任,但下屬子公司的高管在昇興集團層面并不屬于高管,不能對昇興集團的決策施加影響。因此,昇興集團不屬于發(fā)行人關聯(lián)方。
除了關聯(lián)交易,揚瑞新材還曾陷入與實控人陳勇前東家的訴訟中。
早在2014年3月,蘇州PPG就曾將揚瑞新材與陳勇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認為陳勇在蘇州PPG就職期間與人創(chuàng)辦揚瑞新材,謀取了屬于蘇州PPG的商業(yè)機會,違反了競業(yè)協(xié)議,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揚瑞新材賠償蘇州PPG人民幣50萬元。
此案在2015年6月,以蘇州PPG撤訴而告終。但在揚瑞新材第二次IPO前夕,2020年5月,蘇州PPG再次提起訴訟,且“獅子大開口”,賠償金額從原來的50萬元猛增至2747.64萬元。
2021年6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蘇州PPG的訴訟請求。但陳勇于2006年7月成立揚瑞新材,而2012年1月才從蘇州PPG離職,是不爭的事實。另據招股書披露,揚瑞新材還有多位董事或高管曾在蘇州PPG就職。因此,蘇州PPG再次提起訴訟并非沒有可能。